各二级学院、各职能部门、各位教职员工:
为做好2018年年终决算和2019年新账设置工作,及时、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,现将2018年年终结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18年年度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,届时财务处将暂停所有对外款业务。特殊情况可单独申请。
2、从2018年12月1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。
3、已预付单位款项尚未开具发票的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开立发票办理报销手续。
4、个人借款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归还财务处。
5、需要汇入学院的款项请通知汇款单位在2018年12月21日前汇款,并将汇款信息通知财务处,以便查对并进行账务处理。
6、按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,领用收据、结算凭证的单位,无论是否使用完毕,都务必在2018年12月1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。年底前急用时可单独申请。
7、对于款项未到、票据已开的单位和个人,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办理款项结算。
8、为及时、真实、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,请及时办理报销业务,原则上当年度发票当年报销,2018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19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。
9、各单位不得在年底前突击花钱,特别是购置办公用品、消耗性材料等,不得采用虚假业务套取学校资金。
10、2019年1月8日开始办理新年度报销业务。
感谢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!
财务处
2018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