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学院在校园内开展“禁止吸烟”工作后,学院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按照“从严治校以禁烟为抓手”,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烟宣传教育活动,辅导员老师对抽烟学生逐个谈心谈话,也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支持,禁烟成效非常显著。但仍有部分学生认识不到位,存侥幸心态,无视学校禁烟令。
为了严肃校规校纪、教育本人、警示他人,根据学院《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》中对学生吸烟违纪行为的处理及处罚办法的规定,现决定给予:
软件工程学院1604班张鸿天、仲军林两位同学警告处分。
机电工程学院1515班赵紫健,1611班姚哲宇、徐迟,1617班吴丹,1622班计宏祥,1713班闫志刚、董俊杰、王禧龙、陆晨曦、沈阳,1720班沈柯、倪震龙、沈志超,1749班蒋权十四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;1617班高志强,1719班叶成龙,1720班李聪、范旭樟四位同学记过处分。
建筑与艺术学院1636班沈凯同学警告处分。
国际商务学院1642班周鹏晟,1646班李岩,1647班吴锐三位同学警告处分。
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自己,积极加入禁烟队伍,共同创建无烟校园!
学生工作处
2017年12月22日